分卷(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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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指望他将来名气更大时能带动自己的名声增长。 林月天改不了他热爱生活的习惯,时常造访路途上经过的大小酒馆,品尝各类世界特色酒水和食物,也听了不少长篇大论的赞美诗,这些歌曲中都提到了凯森最出名的特点:他随身的那把骨剑。林月天和几位吟游诗人交谈过,他们有不少人相信一个比较浪漫的传说,凯森把他不幸早逝的爱人的骨锻成武器,以此来纪念他死去的爱情。 不会是我的骨吧。林月天疑惑了。 林月天最终找到凯森和那名贵族青年时,他们正扎营在某处荒野。原身再怎么说也是个大魔法师,今时不同往日,自然不会被发现。林月天乐得隐蔽在黑暗中偷听他们的对话。凯森叫那个青年乔伊斯,他们正讨论刚刚结束的和哥布林的遭遇战,又讨论接下来去哪里继续他们的冒险。 真是其乐融融啊。林月天心想。 然后林月天对维纳吩咐说:你出去,你现在应该比他俩强吧?记得把自己弄吓人一点,好好吓唬他们一顿,最好是把他们驱赶得分开逃跑。哦,还有,记住,要把那个乔伊斯往我这儿赶。 为什么。维纳问。 因为我要报复那个骑士,林月天直接回答,他是我前男友,当年对我很过分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。今天我一定要教育他一下什么叫礼义廉耻。 维纳的表情变了:前男友? 也许这种复杂又暗含受伤之意的表情在年轻的他脸上会挺有魅力,但林月天是觉得他这么垮着个老脸蛮丑的。 别问题这么多。我告诉你,乖乖听我的,我不会拿你怎样,我也不会报复你如果我要报复你就不会复活你了,林月天对他进行思想教育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