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了过去的日子。

    当时,不论家里囤了多少的酒,他们都能一起把酒水喝乾,酒醉後,两人和衣睡作一团,只要靠着对方,就算是秋末也不觉寒冷。

    与王建一块儿相处的时候,其实也不过是一生中很短的岁月。

    可这些年来,在李素心中兜兜转转的,总是那些时候。

    就好像活了这麽长的年岁,去过这许多的地方,值得珍藏的回忆,却只有这几件破事。

    还记得秋高气爽的时节,他们一起上山。

    王建在河边捞虾,总是把袖子褊得高高的,露出一对细长的手臂。

    已经十年没有看过王建了。

    李素开始害怕起来,因为他已经不太记得王建的长相。

    他只记得王建那双白皙的手臂,在日光照S下,吹弹可破的肌肤,如纸一般薄透,以至於能在手腕上,看见浮出的蓝sE静脉。

    王建虽然擅长烹饪,但他的手依然是专属於文人的、如玉葱般的纤纤十指,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。

    因为李素的手上长满了粗茧,掌心也粗,他就格外想念王建那细皮nEnGr0U的手掌心所传来的T温,他和王建一块儿牵手渡河的滋味儿──尽管,就连这样的滋味儿,李素都快要渐渐淡忘了。

    李素早在当时,就很想捏一捏、摩娑摩娑那只手。

    明明是这麽平凡的要求,可李素一直不敢提出来,就怕王建觉得他奇怪。

    在那之後,王建就消失了。

    无影无踪,没有书信。

    他李素可终於回来了,可是王建走了。

    ──真不知如今背弃了「青山绿水」盟誓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