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遇见桃花源之2
,可是因当时的社会观念,儿子是生产者,nV儿是赔钱货,外婆生了三个儿子,三个nV儿,mama是最後一个,三个nV儿通通送给别人当童养媳,再另外买了三个童养媳给儿子们当太太。二、三O年代的台湾北部山区多数无论贫富的家庭就是这种模式,把自己的nV儿卖给别人家当童养媳,再将别人家的nV儿买来当童养媳,为何要这样?因为可以省了嫁nV儿的嫁妆费,也省了娶媳妇的聘金。童养媳长到七、八岁就可以加入家中农务行列,省了工钱;长到十七、八岁就可以成婚,省了聘金。一个童养媳对养家的贡献这麽多,难怪那年代要如此牺牲nVX。从小到大她常常听到mama怨叹自己出生不到一个星期,才六天大就卖给人家当童养媳,七、八岁就得上山帮忙种番薯的苦日子。 mama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读书识字。mama在五岁时养父因病去世,养母一个人带着三个儿子、三个童养媳,种田、种番薯、种茶叶,养猪、养J、养鸭,没有人空闲着,六个孩子都不给读书。mama说当时学校日本老师来家中叫孩子去读书,养母说:「小孩读书要过河,太危险;而且平常她们都要帮忙农作,没时间去读书。」就把学校老师请走。一直到了mama15岁时,日本人开办晚学,失学的年轻人都可以利用晚上来读书,不会耽误到家中的农务。养母终於愿意让mama去上课,mama说每天忙完农务之後,她赶忙洗澡、吃饭,再m0黑走山路赶去晚学,读完书回到家累毙了,倒头就睡,隔天一大早就得起床帮忙农务,根本就没时间写功课,考试也不会,最後读了半年就不去了。 mama因为原生家庭的关系无法求学,很是遗憾,等到有自己的孩子,很鼓励孩子读书,只可惜红云的爸爸却因重男轻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