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她这杯烈酒 第14节
顾鸢都是用手洗的。 认识周砚以前,顾鸢十指不沾阳春水,爱上周砚以后,她爱上了煲汤,也爱上了洗衣液的味道。 她蹲在地上,两手轻轻地揉着衣服,动作就像她的人一样。 如果说周砚似一团火,那顾鸢就似一滩水。 火遇水会灭,可若是火势大了,也能把水卷进去一同燃烧。 当初那个很炸毛的周砚,在看见顾鸢的第四次的时候,眉眼弯了。 再见顾鸢的第五面,他走到她面前,问她:“我能喜欢你吗?” 后来,顾鸢问过他,如果当时她摇头,他就会收住内心对她的喜欢了吗? 他说不会。 但是当时顾鸢没有摇头,她弯着眉眼对他点了头。 那个时候,周砚还不知道她的名字。 她很聪明,像是能洞察人心,她说:我叫顾鸢。 他说:“我叫周砚。” 其实就算他不说,她也知道他的名字,她早就知道了,很早很早之前。 顾鸢再回卧室的时候,床头柜上的手机刚震,她忙走过去把手机拿手里,然后蹑手蹑脚地出了卧室。 是路斯越的电话。 “喂?” “你昨晚去哪了,打你几遍——”那话那头,路斯越听见了瓷勺搅动砂锅碰撞出的声音,她呵呵:“难怪不接我电话,”她语气酸不溜秋的:“昨晚没打扰到你吧?” 顾鸢抿唇,不接她的话,换了个话题:“你昨晚找我有事吗?” 她找她能有什么事?不过是被人变相地放了鸽子,心里不痛快罢了,但是路总要面子,“我能有什么事,想问问你无不无聊,寂不寂寞而已。” 现在看来,无聊又寂寞的人是她罢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