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6节
他不为财,出手大方,又有见识。 很快在圈子里闯出名气。 那真是意气风发的年月,留着一头及肩的头发,提一个深咖色的老旧皮箱。一件风衣,一双皮靴,就是他的全部家当。 在路上呼朋引伴,喝最烈的酒,一路引吭高歌。 当然他也上过当,在阴沟里翻过船,打过架,也挨过打。 要说起来,他遇上向毅那年,正好是落拓失意的时候。 彼时被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出卖,赔进去了一大笔钱,又不好意思伸手找家里要,就典当了他前两年收罗的所有东西,赔得是一无所有。 初见向毅那会儿,他就看这男人不太顺眼。 倒也不为其他的,大概是长得好看的看见另外一个长得更好的,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中二情绪作祟。 那会儿的向毅标准少爷做派,人群环绕,矜贵奢靡。 笑起来嘴角带着坏,一看就是个一肚子算计的家伙。 他们偶然结识,周边的人都对向毅阿谀奉承,背地却也说这人心狠手辣。说他是国内最大轮船制造商的儿子,母亲早死,家里那些八卦真要细数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。 但那会儿的林三儿从来不懂掩藏自己,合得来就是朋友,合不来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。他把向毅归结为合不来那伙人,偶然碰上了,话都懒得搭理。 偏偏这样的态度,却引来向毅的一再招惹。 年纪相当,一个不耐烦,一个就爱看他不耐烦。 被惹急了,拎着箱子横跨大半个国土,那人也能随后追上来。 当时的林正军如此赤忱直白,被